取消、改期與退款政策
預約確認後,於線上一次付清全額(無當日現場收款)。取消日數以本校實際收到可識別的取消通知時間為準,並按日本時間(JST)計算。
因參加者原因取消
| 取消時間(日本時間) | 課程費用退款比例 | 取消費率 |
|---|---|---|
| 開課前 30 天(含)以上 | 100% | 0% |
| 開課前 15–29 天 | 75% | 25% |
| 開課前 8–14 天 | 50% | 50% |
| 開課前 7 天內 | 0% | 100% |
| 未到場或課程開始後取消 | 0% | 100% |
旺季(12/24–1/3、2/5–2/12)期間之預訂同樣適用上述規則。
法律保障: 取消費、支付處理費及其他因取消而由本校扣留的金額,其合計不得超過日本《消費者契約法》第 9 條所規定的「平均損害」。若超過該上限,本校退還超過部分。本校於內部保留取消費率之合理依據與定期檢討紀錄;客戶依法就計算依據提出詢問時,本校依適用法律適當說明。
改期
- 首次改期若於課程開始 8 天前提出,且新日期有空位,本校可免收一次改期手續費;課程價差照實補退(平日改到繁忙季、改課種、改時長、加人或換指名教練,差額多退少補)。若你想改的日期沒有空位,則視同取消後重訂,按上方比例辦理。
- 7 天內改期或第二次以上改期,原則按原預約取消後重新預約處理;但仍受平均損害上限約束。
- 改期是否可接受,取決於教練、雪場與日期容量,不保證一定成功。
部分取消與人數變更
團體預約減少人數時,以取消部分之價款及該變更造成的平均損害計算,不機械地對整筆訂單收取取消費。如人數變更導致適用不同梯度價格,本校依締約前明示的價格結構重新計算,但不隱藏追加費。
支付處理費
因參加者原因取消時,支付機構(如 Stripe)已實際收取、且退款時不向本校返還的支付處理費,不列入退款金額。該費用因付款方式、卡別、結算貨幣、跨境交易或方案而不同,不統一視為固定比例。
實際退款金額 = 參加者實際支付的課程費用 × 對應退款比例 − 支付機構實際未返還的原交易費用 − 退款時新增收取的費用(如有);最低為零。若相關費用已返還且無新增退款費,則不作此扣除。支付處理費、取消費及其他未退還金額合併判斷,仍受平均損害上限約束。
本校原因取消
因本校人員配置、教練無法出勤且無法合理替代,或其他可歸責於本校之原因導致課程取消時,本校提供不另收費的改期;如選擇退款,課程完全取消時退還實際支付的全部金額(由本校吸收支付處理費,不從你的退款扣除),僅部分未提供時退還未提供部分。
雪場關閉、纜車停運、極端天候
若契約核心課程客觀上無法提供,原則提供改期或退還未提供部分;若仍可在同一或合理替代區域完成同等目的之課程,本校得調整,重大變更時提供合理選擇。下雪、低溫、一般能見度變化屬冬季常見條件,不當然構成取消理由。
退款方式與時間
所有退款原則上原路退回原付款帳戶。本校於作出退款決定後 3 個營業日內向 Stripe 發起退款;發起後,款項通常由發卡行於 5–10 個營業日內入帳(實際入帳時間依你的銀行而定)。
文件 B · 取消、改期與退款政策 v1.1 · 生效日 2026-07-13。